干电池到底能不能直接丢?
发布日期:2020-09-27 11:45 浏览次数:
早在2003年,我国环保部发布的《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》就已经认定“废弃的普通锌锰电池和碱性锌锰电池不属于危险废物”,并指出“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,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一次性电池。”从2008年起,普通
干电池就不再被列入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了。
这种情况是怎样实现的呢?原来,为了解决电池的污染问题,1997年12月31日,中国轻工总会、原国家环保总局等9个部委,联合发布了《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》,要求我国电池行业限制电池产品的汞含量,首先实现低汞,最终达到无汞。所谓低汞,就是电池中的汞含量小于电池重量的0.025%;所谓无汞,就是电池中的汞含量小于电池重量的0.0001%。
根据规定要求,自2001年1月1日起,禁止在国内生产各类低汞电池;自2002年1月1日起,禁止在国内市场经销低汞电池。自2005年1月1日起,禁止在国内生产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.0001%的电池;自2006年1月1日起,禁止在国内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.0001%的电池。
为了消除普通干电池中镉、铅的污染,在2009年9月,我国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《碱性及非碱性锌-二氧化锰电池中汞、镉、铅含量的限制要求》,规定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要求。要求规定,碱性干电池中每克镉含量不得超过20微克,铅含量每克不得超过40微克,这个标准对人体已基本无害,也达到了以欧盟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对电池的环保要求。
可以说,目前在国内市场上销售的绝大多数一次性干电池已基本无汞、无镉、无铅,就算含有,其含量已符合国家的标准要求,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显著影响。